一、会计里的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有什么区别
1、做账不同: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钱为依据。当月收到钱就算当月收入,当月付出钱就算当月支出,不会考虑收入和支出是不是应当属于当月。权责发生制则以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为依据。
2、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3、概念不同: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
4、首先,“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由“会计分期”产生的。(上回有提及会计分期的含义: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一个个连续、相等的期间) 它们之间的逻辑就是:因为会计分期产生了不同的会计报告期。
5、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同权责发生制按照收入已经实现和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6、收付实现制是一种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关于收入和费用这两个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收付实现制亦称实收实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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