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业务招待费用会计分录
1、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 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企业所得税处理时,视同销售15000元(公允价值),同时视同成本15000元。企业利润无增加,但是增加了营业额度,增加了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等于营业挂钩的报销上限。如果福利费不超14%的限额,企业所得税不会增加。
3、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现金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其超标扣除是许多企业面临的问题,也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调整最多的成本费用项目。
4、4月18日,李某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850元。 4月20日,在B市购买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元,增值税额100元,材料尚未运到。转回临时采购账户剩余存款。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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